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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5日下午,财税工作室组织工作室成员进行了学习。本次学习主要针对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文及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最近公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增值税、消费税有关涉税事项办公程序的公告》进行,大家围绕增值税发票开具要求、增值税发票抵扣范围、增值税发票正常抵扣时间限制及逾期抵扣情形进行了交流学习。通过本次学习,大家对增值税最新政策变更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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