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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成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比选人,根据工作要求,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成都成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固定资产清查、盘查专项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比选范围
成都成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固定资产清查、盘查专项服务。
二、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三、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并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接受供应商以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名义报名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但是总公司和其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只能有一方参与本次采购项目。
若总公司和其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同时参与,则总公司(或母公司)具有磋商资格;其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响应无效。
若a分公司(或a分支机构)和b分公司(或b分支机构)同时参与,则当地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具有磁商资格;其他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响应无效。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符合公告要求、有意愿参与的单位请于2019年12月27日至2019年12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进行现场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2)经办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3)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盖印章。
以上资料除(1)收取原件,其他资料收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月2日10时00分,地点为成华区府青路二段17号附2号202室。
2、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同时应携带比选申请人法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递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
本公告在成都成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cdchci.com/)上发布。
七、凯发网站的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成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华区府青路二段17号附2号202室
联系人:蒲工
联系电话:028-61218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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